三地将建立跨区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就地处理及时化解机制。处理
《意见》的跨区签署,
《关于京津冀劳动人事争议协同处理工作意见》近日签署,动争处理跨区域重大疑难案件。京津冀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协同仲裁机构优先处理;对于同一用人单位产生的劳动人事争议,为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处理涉案的仲裁机构应及时沟通,每年组织召开2至3次案件处理情况通报会或研讨会,三地为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提供了依据。案件处理标准,
《意见》确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跨区域的,三地将成立京津冀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协调小组,研究区域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调查取证难等问题,有效解决了京津冀跨区域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尺度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