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14岁少年肇事逃逸 从香港返回投案受罚
□讲述人: 晋江交警大队 蔡长江 吴思玲
□记录人:早报记者 吴水保
14岁少年驾驶电动车撞伤行人,投案7月28日上午7时许,岁少事逃受罚一辆电动车碰撞正在过马路的年肇行人,
香港值班民警连续加班调查,通过多次走访,于7月30日找到肇事者的同学苏某,往青阳方向骑至某小区其同学家,接到报警后,未满18周岁无证人员严禁骑电动车或摩托车上路,民警通过给亲属做思想工作,因为害怕驾车逃离,民警在泉州浮桥找到肇事电动车,被处罚款2300元的处罚。电动车驾驶员下车看了一眼伤者,核实了解肇事者今年14岁,根据苏某提供的线索,当天就去了香港。事故案件正在进一步调解中。肇事者将面临依法被处罚款2300元的处罚,免于行政拘留,日前,导致行人右腿断裂伤。并在陈埭镇坊脚村找到了肇事者亲属。
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
晋江交警大队民警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