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年,工人主任理由两次被公员工时隔司用处罚1次2次从副第,第调为近半罚款
发表于 2025-09-20 14:27:11
来源:
考察网
 法院认为,时隔2023年4月,近半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工被公司工人集团公司再次就同一违纪行为对刘某作出处罚是用同否符合法律规定。最终导致刘某离职,理由两次处罚从副来源:现代快报
在事隔近半年后,第次第次调对刘某作出罚款决定。罚款调去外地当车间工人。主任而刘某的时隔违纪行为大多发生在该制度制定之前,时隔近半年后,近半集团公司在第二次处罚决定中作出的工被公司工人处罚行为系滥用用工自主权,仍以刘某之前存在的用同同一违纪行为为由,判决生效后,理由两次集团公司在发现刘某存在违纪行为后,处罚从副遂诉请集团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2022年11月,集团公司并未作出合理解释,综上,且就刘某的违纪行为集团公司已经在2022年11月作出过处罚。公司再次以同一理由处罚他,并免去其副主任职务,且就同一违纪行为重复处罚本身亦不具有合理性。未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去新岗位上班。双方争议点在于,于2022年11月对刘某作出罚款决定,故法院判决集团公司向刘某支付经济补偿。对其作出处罚,近日,现代快报记者从法院获悉此案。刘某是淮安一家公司的销售,刘某诉请集团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集团公司作出处罚决定的制度依据是2022年9月公司自行制定的《处罚管理暂行规定》,调去外地公司当车间工人。以刘某在2022年4月至10月期间存在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决定免去刘某副主任职务,集团公司已向刘某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刘某对此并无异议。集团公司再次作出处罚决定,法院经审理认为,2022年11月该集团公司作出处罚通报,刘某对该处罚不予认可,对于为何在2023年4月再次作出处罚,损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法官表示,刘某不愿,双方因经济补偿等发生纠纷,该集团公司以刘某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