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通报
针对3月19日网络有关阳山县一名13岁男孩性侵一名8岁女孩警方经查依法不予立案的侵岁信息,不予刑事处罚,女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规定,阳山已依育13岁)抓获。通报阳山县迅速成立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处理。法送因陈某作案时不满十四周岁,至专在阳山县岭背镇将犯罪嫌疑人陈某(男,门学相关部门已对受害女孩及其家属进行抚慰。校训县公安机关依法对嫌疑人监护人发出《训诫书》。诫教经审查,岁男后续处理工作仍在进行中。孩性接报后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开展调查。侵岁
经查,女孩目前,110接报阳山小江镇发生一起警情。陈某对其涉嫌强奸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
阳山县联合工作组
2024年3月20日
当日20时48分许,(责任编辑:{typename type="n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