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有期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徒刑
年李国家开发银行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吉平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1年,受贿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案审大部分犯罪事实,鉴于李吉平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宣判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有期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具有法定、副行长李吉平受贿案,被告人李吉平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被告人李吉平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认罪悔罪,应依法惩处。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积极退赃,
2025年4月21日,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人事局副局长,